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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层住宅消防安全规定(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总结)

发布于:2021-08-10 作者:网络投稿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5月18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张喆 通讯员 赖高第)近日,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2020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立足“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的总目标,提升社会化化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意见》分五个方面16小项,涵盖消防责任体系建设、火灾风险防治、消防执法改革、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等内容。

建立“三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意见》指出,深圳要健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本地区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落实党委政府警示约谈、督查考核机制,签订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行业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社会单位要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个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履职能力评价机制。此外,在高层住宅、养老机构、小旅馆等场所推广安装10万个火灾探测报警装置,提升建筑火灾预警预测能力。

《意见》分五个方面16小项。

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

年内深圳将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等五大专项治理行动。同时要探索锂电池生产储存等新兴行业和重点业态风险管控,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每月开展“隐患清零”行动,针对“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等现象进行排查整治。打造社区级火灾防控体系,形成社区消防隐患排查处理闭环。

企业安全行为将挂钩信用体系

文中要求,要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出台,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完善消防执法体制机制。各区要督促各街道切实加强对“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依法依规承担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并行,将企业的安全行为和信用体系相挂钩,推动消防管理社会共治。

年内完工20座新建消防站

《意见》要求,要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和消防战勤保障中心、消防应急救援实战训练基地的建设进程,年内至少完工20座新建消防站、7座小型消防站,完成7座消防站旧站改造,新建1000个市政消火栓。加快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将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全部纳入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调度指挥,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快速联动响应,实现灭早、灭小的目标。来源:深圳新闻网